皂河御码头文化广场展墙石刻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皂河御码头文化广场展墙石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6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WD[2021]0903号
(二)项目名称:皂河御码头文化广场展墙石刻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总预算金额:18.6万元
(五)采购需求:皂河御码头文化广场展墙石刻项目。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内(阴雨天除外)完成12块石刻全部插图、文字雕刻。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01年10月26日9:00至2021年11月01日 17:30,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获取方式:微信报名或现场获取,200元/份,售后不退(微信号 17751075656)。
报名材料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本项目共分1个分包。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竞标的,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6日 08:30(注:实操人员需提前30分钟进场做好准备)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皂河镇龙王庙行宫游客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837919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龙王庙行宫文物管理所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
联系方式:0527-80701309 冯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新园小区二期东门19-8号商铺
联系方式:17751075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勇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775107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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